T/TAF 077.1-2020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总则
内容简介
"本标准明确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系列标准中术语定义,规定了收集使用的最小必要原则及要求,是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系列标准的引领部分,或为其他移动终端数据相关标准提供参考。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制式的移动智能终端及移动终端上的应用软件,个别条款不适用于特殊行业、专业应用,其他终端也可参考使用。"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艳红、杜云、宁华、武林娜、胡月、陈鑫爱、周飞、李京典、汤立波、常浩伦、李腾、毛欣怡、贾科、姚一楠、衣强、方强、周圣炎、贾雪飞、杨骁涵、王宇晓、安潇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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