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AF 077.3-2020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图片信息
内容简介
"随着移动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日益成熟,移动智能终端功能的成熟与便利,可以让人们随时随地发现并分享身边的美好事物,形成图片信息。这些信息除了照片中的拍摄的内容,还有可能是拍摄图片时的精准定位信息、照片中的人脸信息或者指纹信息、屏幕截图等个人信息等。然而,在APP收集使用图片信息的过程中,有些个人信息可能并非用户使用该功能时所必须的。本标准是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系列标准中的图片信息部分,旨在对移动互联网行业收集使用用户图片信息进行规范,落实最小、必要的原则,进一步促进移动互联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腾、宁华、王艳红、杨明慧、衣强、毛欣怡、付艳艳、姚一楠、王宇晓、常新苗、苏翔、杨骁涵、刘林汶、游苏英、安潇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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