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AF 065-2020 移动智能终端与应用软件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实施指南 第 3 部分:终端告知同意
内容简介
随着移动智能终端设备的广泛普及和应用,以及用户越来越重视隐私信息安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预置应用在收集用户信息时,需要让用户有知情权与选择权,告知用户预置应用在收集、存储信息时,如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起草单位
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江小威、贾科、王艳红、王宇晓、杜云、宁华、李腾、衣强、常新苗、 吴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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