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PA 003-2020 核电厂维修规则技术要求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实施维修规则的技术要求,包括管理范围确定、风险重要类确定、性能指标设定、性能指标监测、定期评价、风险评价和管理等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其他类型核电厂可参照执行
维修是核电厂重要的安全相关活动,对核电厂安全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核电厂运行过程中,必须保证维修活动的有效性,使核电厂构筑物、系统和设备(在各种运行工况、设计基准事故工况、以及选定的超设计基准事故工况下,能够有效的执行预定的安全功能,减少挑战核电厂安全的瞬态次数,保证核电厂运行安全。核电厂建立适用于自身的、有效的维修管理和评价体系(即维修规则),能够优化维修活动、提高设备可靠性、加强维修活动的风险评价及管理水平。维修规则的建立,首先需求确定适当的SSC管理范围,随后确定这些SSC的风险重要类,并结合其运行或备用的状态,制定适当的性能指标并开展监测。维修规则建立后,定期对这些SSC性能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及时优化维修策略。同时,对开展维修活动所引入的风险进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起草人
张博平、钱晓明、初永越、张适、依岩、王闯、黄志超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推荐
-
现行
-
现行
-
现行
-
现行
-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