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SA 1093-2020 投影机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投影机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以下简称评价)的原则、方法、指标体系及要求、程序和报告等。本标准适用于对具有投影机产品实际生产过程的工厂进行评价。工厂生产的投影机产品是以投影为主要功能,高压汞灯或金属卤化物灯为光源的液晶显示(LCD)和数字光学处理(DLP)投影机,也包括例如生产固态光源投影机和以硅基液晶(LCOS)为显示器件的投影机。其他生产具有投影功能产品的工厂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明基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起草人
杨宇涛、李胡升、杨檬、孙言丽、李伟军、曾进重、邓波、范国新、王昕、杨震、姜涛、冯晓曦、张利利、蔡海涛、陈易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推荐
-
现行
-
现行
-
现行
-
现行
-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