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中小学生一次性使用口罩
- 标准号:T/HTES 004-2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W55/C178
- 发布日期:2020-06-16
- 国际标准分类号:59.080.30
- 实施日期:2020-06-16
- 团体名称:湖北省纺织工程学会
- 标准分类:纺织物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生一次性使用口罩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安全警示、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无纺布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中小学生在学习环境中或者日常生活中佩戴的,能够过滤颗粒物和阻隔飞沫等污染物的一次性使用口罩
其他学生口罩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带呼气阀的口罩产品
5.1 基本要求5.1.1 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罩住口、鼻、下颌,无异味。5.1.2 口罩原材料不得使用再生料,不得使用可导致皮肤刺激或其他不良反应的材料,不得经过含氯漂白处理,其他限制使用物质的残留量应符合相关要求。所用材料应保证口罩在正常使用寿命中不出现破损或变形。5.1.3 口罩应戴取方便,口罩带宜使用耳挂式设计,宜采用弹性好、柔软、舒适的材料。5.1.4 口罩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不应对佩戴者构成伤害。5.1.5 口罩应便于佩戴和摘脱,在佩戴过程中应无明显的压迫感或压痛现象,对头部活动应无明显影响。5.1.6 平面口罩应配有鼻夹,鼻夹应采用可塑性材料。折叠口罩可采用鼻夹或其它方式使其贴合脸部。5.2 外观5.2.1 口罩外观应整洁、形状完好,表面不得有破损、污渍。5.2.2 口罩内外应明显区分,小学生用口罩上下应明显标识,宜采用文字、颜色、图案或者其他适宜的方式予以标识。5.3 结构与尺寸口罩佩戴好后,应能罩住佩戴者的口、鼻至下颌。应符合设计的尺寸,最大偏差应不超过±5%。平面式一次性口罩的折叠比不低于50%。5.4 内在质量口罩内在质量要求包括:细菌过滤效率、颗粒物过滤效率(非油性)、通气阻力、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荧光物、阻燃性能、鼻夹、口罩带、微生物、环氧乙烷残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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