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B CSISA 0029-2020 人工热环境舒适性评价实验室规范 第1部分:房间空气调节器
内容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用于房间空气调节器热环境舒适性实验室(以下简称“舒适性实验室”)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及一般要求、结构要求、设备精度及控制要求、和实验室标定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制冷量小于等于14000W,采用风冷及水冷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以创造室内舒适环境为目的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自由送风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其他类型空调器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房间空气调节器热环境舒适性实验室(以下简称“舒适性实验室”)的尺寸及结构布局、建筑设计、负荷投入设计、设备精度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实验室标定要求
起草单位
中标能效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标能效科技(青岛)有 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海信(广东)空调有限公司、 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海 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大金空调(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创维空调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松下空调器 有限公司、上海海普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中国电器科 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齐云、王瑞、张佳峥、葛猛、赵朝义、高孺、王磊、鹿红伟、刘桂平、王月、 黄程谦、国德防、张建强、高洪涛、陈俊良、李征涛、张明杰、郑崇开、韦波、汪亮兵、顾泽波、 周俊海、董旭、戚文端、王军、周武、黄允棋、杨国忠、冯闯、刘大虎、胡敏志、李腾、张举发、 刘大虎、李健锋、王涛、付波、胡武强、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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