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AMIA 008-2019 送风式数控生物质颗粒热风炉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送风式数控生物质颗粒热风炉的型号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热功率在30万kcal/h~80万kcal/h间的送风式生物质颗粒热风炉,其他生物质颗粒热风炉可以参照使用
送风式数控生物质颗粒热风炉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送风式数控生物质颗粒热风炉的型号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热功率在30万kcal/h~80万kcal/h间的送风式生物质颗粒热风炉,其他生物质颗粒热风炉可以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51-2014热交换器GB713-2014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GB/T985.1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3768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GB/T5468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T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10395.1农林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3306-2011标牌GB50309-2017工业锅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JB/T5673-2015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通用技术条件JB/T8574-2013农机具产品型号编制规则JB/T9832.2-1999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漆膜附着性能测定方法压切法NB/T464热风炉质量评价规范NB/T34040小型生物质热风炉技术条件NB/T34041-2017小型生物质热风炉试验方法NB/T47003.1-2009钢制焊接常压容器NB/T47055锅炉涂装和包装通用技术条件NY/T12生物质燃料发热量测定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风送式Airsupplytype加热介质(洁净空气)是采用鼓风送入的方式。3.2 生物质颗粒Biomassparticle是一种由秸秆、木屑、稻壳等经加工产生的颗粒状的生物质燃料。通常热值为3900大卡~4200大卡,灰分为3%~6%,直径为6mm~10mm,长度为10mm~80mm。3.3 生物质颗粒热风炉Biomassparticlehot-blaststove是以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热功率处于0.20934MW至0.93MW间或30万kcal/h至80万kcal/h间的热风炉。3.4 送风式生物质颗粒热风炉Biomassparticlehot-blaststoveofairsupplytype是以生物质颗粒为燃料、以洁净空气为加热介质、洁净空气采用鼓风送入方式、热功率处于0.20934MW至0.93MW间或30万kcal/h至80万kcal/h间的热风炉。4 产品型号热风炉产品型号标记如下:5LSY-□□改进代号第一主参数热功率,单位为kcal/h结构特征代号,生物质颗粒热风炉热风炉示例:5LSY-7500Ⅱ,表示供热功率为每小时750000kcal,产品改进序号为Ⅱ型的生物质颗粒热风炉。5 结构型式及主要性能参数热风炉的结构型式及主要性能参数见表1。表1 结构型式及主要性能参数项目 单位 企业设计值型号名称 / 按第4章要求外形尺寸(长×宽×高) mm 企业自行规定配套动力 kw 企业自行规定燃烧方式 / 层状燃烧或悬浮燃烧进料方式 / 自动进料供热方式 / 间接换热热功率 kcal/h 应≥300×103,且≤800×103热效率 % ≥80%输出热风温度稳定性 ±℃ ±3输出热风温度范围 ℃ 40-130排烟温度 ℃ ≤1.1倍热风温度,且≤1436 要求6.1 一般要求热风炉设计合理、操作方便、安全性能高。热风炉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加热介质(洁净空气)是采用由炉后换热器低温段鼓风的型式送入。配套辅机以及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应的产品标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热风出口应设置温度测点和超温控制装置。在正常条件下运行,5年内炉本体不应出现结构性损坏和气密性损坏。6.2 热性能要求热风炉的实际热功率应不小于标称值。热风炉输出热风温度应在40℃~130℃之间。稳定燃烧时,热风炉的输出热风温度不应超过设定温度±3℃。热风炉的热效率不应小于80%。6.3 材质管式换热器应符合GB/T151、GB13296及GB/T13793的要求。换热器高温烟气入口钢板和炉膛壁板应符合GB713-2014的要求。对于工作温度高于450℃的换热部件,其使用的钢板应采用耐热性能更好的合金耐热钢。6.4 电、温控装置热风炉换热器高温烟气入口和热风出口应安装测温及控制装置,超温能报警且具有自动降温功能。所有的热电偶、继电器、调压器、变频器等电器元件应稳定可靠,其精度和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6.5 环保指标从热风炉烟囱排出的烟气,其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序号 烟气污染物 排放指标1 颗粒物(mg/m3) ≤302 二氧化硫(mg/m3) ≤303 氮氧化物(mg/m3) ≤1504 林格曼烟气黑度(级) ≤16.6 安全要求电器设备应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电器绝缘电阻应≥1MΩ。外露回转件应有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符合GB10395.1的规定。正压主风机进风口应有防护网。换热器高温烟气入口处和热风处应安装测温及控制装置,超温能报警且具有自动降温功能。对操作人员有危险的部位,应配有有效的防护装置且应在显眼的位置设置防触电、防烫伤、防烧伤等安全警示标志。标志应符合GB10396的规定。每台热风炉出厂前都应进行密封性试验,确保烟侧和空气侧密封完好。在炉膛和换热器部件上各开1cm2左右的小孔,热风炉正常工作时,监测应无可视明火泄漏至热风侧。炉体应有保温措施,正常工作状态下外表面温度不大于60℃。热风管道外表面应有保温措施,外表面温度应不大于45℃。6.7 制造质量铸造件应表面光洁,无裂纹、气孔、砂眼等缺陷。焊接件应平整、均匀,无烧穿、气孔、夹渣、弧坑、裂纹、虚焊等缺陷。冲压件应无裂纹、起皱、飞边等缺陷。钣金件表面应平整,无裂纹、褶皱、凹凸不平等缺陷,机械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等缺陷。铆接件应牢固,铆钉应无松动、歪斜。6.8 装配质量炉体以及炉膛之间不得有裂纹;不得有烟、气渗漏。炉门开、关应灵活可靠,炉门关闭后应与炉口紧贴,不得有火、烟渗漏出来。炉膛以及换热器部件焊接质量应符合NB/T47003.1-2009的要求。烟侧和空气侧之间不得有漏点,以防明火及高温烟气窜入空气侧再进入烘干设备引发安全事故。配套辅机(风机、减速机等)、附件(热电偶等)应齐全。炉膛若铺设耐火材料,耐火材料应粘贴牢固,不得掉落,且应符合GB50309-2017的要求。6.9 使用寿命热风炉正式投产后的寿命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使用寿命指标项目 指标(年)热风炉 本体部件(包含炉膛、换热器等) 5 电气及回转部件 16.10 超负荷运行当送风量为最大时,提高热风炉最高输出热风温度10%,热风炉应能正常工作,且连续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小时。6.11 噪声热风炉噪声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噪声指标项目 指标风机噪声,dB(A) ≤90工作间噪声,dB(A) ≤856.12 粉尘浓度热风炉工作间内的粉尘浓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 粉尘浓度指标项目 指标粉尘浓度,mg/m3 ≤106.13 烟囱高度烟囱周围半径50m的距离内有建筑物时,烟囱高度一般应高于最高建筑物3m,否则应高于其最高配套设备3m以上。6.14 排烟温度热风炉烟囱排出的烟气温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 排烟温度指标项目 指标热风输出温度,℃ 40-130 ≤1.1倍热风温度6.15 油漆质量涂层表面漆膜应均匀,无起泡、龟裂、夹杂物、皱皮、露底、剥落和杂色等现象。油漆漆膜附着力及漆层厚度应符合JB/T9832.2-1999的要求,其指标值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 涂层质量指标项目 指标漆层厚度,μm 50±5漆膜附着力 3级1处,2级2处6.16 焊接质量热风炉组装件无论是采用手工电弧焊、气体保护焊还是气焊等,焊接坡口形式都应符合GB/T985.1的要求,焊缝应饱满美观,焊缝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焊缝表面应无裂纹、气孔、咬边、夹渣等缺陷。6.17 使用说明书说明书的编写格式和内容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说明书应通俗易懂,必要处应配附图。使用说明书应有产品“三包”和质量保证内容。使用说明书还应包含以下内容:a)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b)产品的正确安装及使用方法。c)产品的安全主要事项。d)产品的维护、保养以及故障消除方法。6.18 随机技术文件热风炉随设备应附下列文件:a)产品合格证书;b)热风炉使用说明书(含安装尺寸图);c)备件清单及装箱单。7 试验方法7.1 抽样方法抽样方法应符合GB/T2828.1的规定。在生产厂家12个月内生产的同型号合格品中随机抽样。抽样样品不得少于2台。当试验受条件限制时,可以临时协商确定抽样数量,但判定原则不变。7.2 试验要求热风炉性能试验应测试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次性能试验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在热风炉达到额定的工况,并且输出稳定的所需热风温度40分钟后开始测试。在测试时间内,鼓风机以及送风机、减速机等参数保持不变,燃料在炉膛内燃烧的状态应保持一样。试验时,输出热风的温度应与设计值之差不超过±5℃。试验时,热风炉供热量的波动应不超过10%。每隔5分钟测一次进风温度、出风温度,每隔30分钟测一次热风输出风压。每次实测供热量应不小于额定供热量。每次实测热效率应不小于80%,且两次热效率之差应不大于4%,真实热效率取两次平均值。每次测试持续的时间(从具备测试条件开始计时)不应少于3小时,中间不得间断,一旦间断,则测试作废。7.3 试验条件试验时所使用的生物质颗粒燃料,生物质颗粒燃料的燃值应≥4000kcal/kg。试验测定前,测量管道的安装及测温的布置应符合NB/T34041的规定。试验用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经检定机构校验,且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测量参数和准确度应符合表8的规定。表8 测量参数和准确度要求序号 测量参数 准确度1 质量 粉尘采样称量 ±0.0001g 生物颗粒燃料称量 ±0.2kg2 时间 ±0.5s/d3 温度 ±0.5℃4 电功率 ±0.2KW5 噪声 ±0.5dB(A)6 长度 按常规要求7.4 试验内容与方法主要性能指标测定主要性能指标包括:热功率、热效率、环保指标、超负荷运行检测、噪声测定、安全检查、电温控装置检查、材质检查、密封性检测、焊接质量检查、装配质量检查、油漆质量检测等。输出热风温度测定热风管道截面中心一点的温度作为整个截面上的平均温度,测温元件精度为±0.1℃。燃料消耗量采用台秤称量,台秤的精度为±0.1kg。热风炉输出热量(输出热风换热量)按式(1)计算。……………………………………(1)式中:Qyx—输出热量,单位为KJ/h;t—输出热风平均温度,单位为℃;t0—进风平均温度,单位为℃;ρ—输出热风密度,单位为kg/m3;—温度t时输出热风平均质量比热容,按NB/T34041附录B.2求出,单位为KJ/(kg*K)。—温度t0时进风平均定压质量比热容,按NB/T34041附录B.2求出,单位为KJ/(kg*K)。热风炉热功率。热功率的测定方法按NB/T34041-2017的要求进行,测定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5条中热功率的有关规定,计算公式如下:…………………………………………………(2)式中:N—热风炉热功率,单位为kcal/h。热风炉热效率。热效率的测定方法按NB/T34041-2017的要求进行,测定结果应符合本标准6.2.4条规定。计算公式如下:……………………………………………(3)式中:—热风炉热效率,%;B—生物质燃料用量,单位为kg/h;—生物质燃料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单位为kJ/kg,由具备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得来。环保指标的测定环保指标的测定方法按NB/T34041-2017的要求进行,测定结果应符合本标准6.5条的规定。环保指标应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来检测。超负荷运行检测超负荷运行检测按照本标准6.10条要求进行。噪声测定噪声测定方式应按NY/T464的要求进行。噪声测定应在热风炉额定工况下进行,用声级计在热风炉四周距离热风炉表面1米,距地面1.5米的不同位置测定噪声,测点应不少于5点。测定结果应符合本标准6.11的规定。安全检查按照本标准6.6条的要求逐条进行检查,但6.6.5条中要求:在炉膛和换热器部件上各开1cm2的小孔,当热风炉正常工作时,监测应无明火泄漏至热风侧,此项检测要求在热风炉定型时做,不作为常规检查。电、温控装置检查按照本标准6.4条要求进行。焊接质量检查按照本标准6.16的要求进行。装配质量检查按照本标准6.8条要求进行。油漆质量检测油漆漆膜附着力及漆层厚度应符合JB/T9832.2-1999的要求,具体检查项按照本标准6.15要求进行。使用说明书检查按照本标准6.17条要求进行。随机文件检查按照本标准6.18条要求进行。标牌检查按照本标准9.1条要求进行。8 检验规则8.1 出厂检验每台热风炉出厂前均应进行出厂检验,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本标准中表9的规定。8.2 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试制或定型产品转厂生产时;——产品结构、材料和工艺有重大转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产品停产一年及以上后恢复生产时;——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型式检验项目按本标准中表9进行并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8.3 抽样方法采用随机抽样,在工厂近六个月生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正常批量生产时的检验批量N为5台,样本量n为2台(用户或销售部门抽取时可不受此限),抽取的样品应是工厂生产的合格产品。样机抽取封存后至检测工作结束期间,除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保养和调整外,不得再调整、修理和更换。8.4 评定方法按被检项目对产品的影响程度,确定其不合格分类,见表9。按GB/T2828.1规定,采用一次正常抽样方案,特殊检验水平S-I,AQL为接受质量限,Ac为不合格接收数,Re为不合格拒收数。样本量字码为A,取值按表10的规定。采用逐项考核,按类判定,以不合格分类中达到的最低要求判定产品质量。表9 不合格分类项目分类 项目名称 对应条款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A 1 安全性 6.6 √ √ 2 热功率 6.2 - √ 3 烟尘排放指标 6.5 - √ 4 使用说明书审查 6.17 √ √B 1 热效率 6.2 - √ 2 噪声 6.11 - √ 3 二氧化硫浓度 6.5.1 - √ 4 超负荷运行 6.10 - √ 5 输出热风温度稳定性 6.2.4 - √ 6 粉尘浓度(热风炉工作间) 6.12 - √ 7 热风炉寿命(同一类型的热风炉跟踪调查) 6.9 - √C 1 电、温控装置功能 6.4 √ √ 2 排烟温度 6.14 - √ 3 烟囱高度 6.13 √ √ 4 焊接质量 6.16 √ √ 5 装配质量 6.8 √ √ 6 油漆外观质量 6.15 √ √ 7 漆膜附着力 6.15 √ √ 8 漆层厚度 6.15 √ √ 9 林格曼黑度 6.5.1 - √ 10 标志 9.1 √ √表10 抽样判定方案表不合格分类 A类 B类 C类项目数 4 7 10检验水平 S-1样本字码 A样本数(n) 2AQL 6.5 40 65AcRe 01 23 349 标牌、包装、运输和贮存9.1 标牌热风炉应在明显的位置设有产品标牌,标牌应清晰、耐久。产品标牌的型式应符合GB/T13306-2011的规定,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商标;b)产品名称、型号;c)主要技术参数;d)出厂日期或出厂编号;e)产品执行标准编号;f)制造商名称、地址。9.2 包装产品长途运输须用木箱包装,若有散件可分件包装;包装件在箱内应固定牢靠,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移位;箱内还应放置装箱清单。9.3 运输产品应固定牢靠,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移动或倾斜、碰撞,同时应加盖防雨油布。9.4 贮存产品室内贮存时,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条件;室外贮存时,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产品贮存地周围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
起草单位
江苏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常州正义生物质再生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溧阳新联农机专业合作社
起草人
滕兆丽、卢青、狄正义、刘友军、金建良、戴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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