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AQI 015-2019 优级电水壶
内容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在常压下工作,以电热元件或电磁感应方式加热,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电水壶及类似器具
注1:本标准的类似器具是指至少具有与电水壶相同功能的其他电加热蒸煮器具
注2:电水壶、电茶壶以产品铭牌标识为区分依据,电茶壶也按本标准执行
注3:本标准只适用于海拔800米以下使用的电水壶
本标准规定了电水壶的范围、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起草单位
广东省湛江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龙力电器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海洋大学。
起草人
郑重、谢劲涛、钟军武、孔冬伟、罗刚、周济富、李政勇、高家材、余华超、刘璨、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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