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OPA 0005-2019 职业教育“航空器维修”专业第3部分实训室
内容简介
适用于院校“航空器维修”专业实训教学场所的建设,是达到职业教育“航空器维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应具备的基本实训教学条件要求
院校相关专业、有关航空企业、科技公司和教育服务公司可参照执行
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实训内容、建设要求、评估、权利与待遇、信用管理等。
起草单位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厦门思凯兰航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启智天空科技公司、黎明职业大学、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金汇通航(福建)公司
起草人
丁邦昕、迟岩、金卫华、季革胜、曲晓刚、章茜、李延平、叶蓁、马元丰、吴熙思、张惟良、余根平、王子晨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推荐
-
现行
-
现行
-
现行
-
现行
-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