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SIA 001-2015 软件企业评估规范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软件企业在企业资质、研发能力、经营收入、质量保证、软件产品和企业诚信等方面的要求,亦规定了软件企业的评估要求和评估结果的应用及软件企业评估机构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软件企业的评估
1 软件企业要求1.1 企业资质要求1.1.1 具有依法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资质。1.1.2 以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并正常运营。1.1.3 具有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1.1.4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1.2 研发能力要求1.2.1 软件企业应当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加强软件开发环境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撑环境建设,改进软件开发过程,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1.1.6.2 企业应对所出具的企业经营财务情况、软件产品等方面的真实性负责。1.6.3 企业应认真妥善处理客户的投诉,持续改进客户的满意度。
起草单位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安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东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新世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银江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贝尔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蔡家楣、屠娇绒、王小号、洪琰、董祖琰、陈伟、张小孟、丁伟可、张平、吴晓蓉、司傅冰、柯海青、鲁佳、孔桦桦、汪建明、楼琼宇、王敬昌、张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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