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 1989-2017 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辖区内工业废水铊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监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工业废水铊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铊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执行现行相应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环境影响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州大学、
起草人
齐剑英、陈永亨、王春霖、曹桐辉、陈晓燕、雷育涛、陈亚灵、李祥平、张英民、蒋炜玮、卢文洲、陆俊卿、朱李华、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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